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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有余温,唯情可存_猫尾【完结】(459)

  大多都是一些我认识的人。

  冰辰然,南心妍,派克,林轻轻,黎浩,冰国华,何念莲……甚至是我小时候最喜欢吃的那家麻辣烫的阿姨都来了……

  但唯独是,死去的人,没有过来。

  我微微失落,南镇北,养母,简煜,高姿均……她们这些去了的人,就再不会来了。

  我转身问陈小小,问她道:“小小,你的病好了一些吗?我……我当时自作主张,让医生把你的身体一部分给割掉了,我……我挺对不起你的。”

  陈小小一脸不在意:“好了。你别说这个话题了,今天是你人生的大日子,你该在意的是你自己。”

  这是陈小小对我第二次说,是我人生的大事。

  历经这些起起落落,我人生的大事,大概也就是与南毅结婚领证,又去民政局离婚结束,再是生楠楠的时候。

  而现在,我还能够有什么人生大事?

  等等,我突然想到一件事情,出来这么久了,怎么我还没有看到南毅?

  我问陈小小道:“小小,南毅在哪里?”

  陈小小指了指我的身后,她道:“他一直都在你的身边。”

  我转过身,只看到南毅如同一个绅士一般,单膝下跪,从怀里拿出小小的礼盒,又从盒子里拿出一枚钻戒。

  他表情真挚而又诚恳:“简初,你愿意嫁给我吗?”

  简初……他又叫我简初……

  我微微失落,看来我现在当真是活在梦里,因为我知道,现实中南毅叫我的是小初。

  周围的人自发的围绕着我们成圈,异口同声道:“嫁给他,嫁给他!”

  我伸手捂住脸,在害羞的同时,又在好笑自己明明都是个老女人了,却孩子骨子里想着一些浪漫的事情。

  我咬唇道:“好,南毅,我嫁给你。”

  南毅嘴角勾勒出一抹笑,他站起身,把那戒指戴在我的手上。

  我闭上眼睛,在心里默默道,好了,简初,现在你也‘嫁给’南毅了,那么就应该醒过来了。

  醒过来!

  我咬住嘴唇,狠狠用力,但得到的却是吃痛一叫,而睁开眼睛时候,看到的还是原来的求婚场景。

  怎么?难道刚才的不是我做梦的吗?

  那我……就这么轻易的答应南毅的求婚了?

  我承认,我一直都觉得生活的小遗憾是指到现在我还是无名无份的与南毅在一起。

  但现在我真正经历着,如小姑娘一般有着浪漫的求婚场景时,却开始觉得羞怯起来。

  实在是尴尬……

  南毅牵着我的手,包围着的人群中自动让出一条道路来,冰辰然一身黑色西装的站在人群尽头。

  他微笑着,手中捧着一束花朝着我而来。

  他说:“简初,祝你幸福。”

  ……

  这是一场求婚与婚礼一同开始的青草之筵。

  我手捧着冰辰然送给我的花,一步步的踩在地毯上,一步步的走到主台上。

  主持人说了句大家都十分熟悉的开场白:“欢迎大家来参加南先生与简小姐的婚礼。”

  人群下,爆发的全都是掌声,他们的脸上洋溢着的都是笑容。

  冰辰然亦如是。

  我看着台下一张张熟悉的脸,只倍感熟悉,与快乐。

  南毅他能够把我以前所认识的人全部都找来,他……一定是废了不少心思的吧?

  朦朦胧胧中,我听到主持人热情高亢的声音,他开口问我道:“那么,简初小姐,你愿意嫁给南先生,愿意成为他的妻子吗?”

  我垂眸,看到冰辰然脸上挂着的淡淡笑意,他用口型再次吐出祝你幸福这四个字。

  见我未回答,主持人笑着解释道:“想必现在简小姐是喜悦过头,所以一时间没有办法回答。”

  我仰起头,对视上南毅的眸子,认真道:“我愿意嫁给他,愿意成为他的妻子,我爱他,生生世世,永不改变。”

  再没有通过主持人的那些繁复的流程,南毅直接抱住我,他亲吻着我的唇:“我也爱你,生生世世,永不改变。”

  “全书完。”

  正文 第五百一十三章 完结感言

  第五百一十三章完结感言

  致亲爱的你们:

  从2017年七月二十八号开书的那刻,我就暗暗对自己说,我一定要努力,一定要对得住所有看过我书的读者。

  如果大家有注意的话,可以看到,书的开头第一章是“2016年七月二十八号。”之所以这么写开头,是因为,这天,是我开书的一天。

  如果,大家还能有所注意的话,这本书,从开始的第一章到后面的五百多章,每个标题都是四个字。

  这本书一共经时六个多月才写完,真的很感谢一路上有你们支持,看下去。

  其实你们知道吗,你们评论,点赞,甚至投的月票,推荐票什么的,我都有在看,于我而言,那不是普通的票,而是对我认可。

  真的,写到这里,我有点想哭。

  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想哭,或许我和书里的简初一样,都是爱哭的女人吧。

  在写到完结篇的时候,我只觉得心中有万千话想要说出来,但现在真正写到完结感言了,我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有人说,小说源于生活,又高出于生活。

  我想是这么回事的,我一直想着,能够通过自己写的小说,让大家知道点什么。

  而不是,单纯的为了解乏,打发寂寞的读物。

  我喜欢看书,所以时不时我会在这本小说中,夹杂一些名人说的话。

  记忆最为犹新的是,我在小说里加的,张爱玲在书中《红玫瑰与白玫瑰》的话:“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百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当然,我不会明着这么写,但我的意思大致是这么个意思。

  通过这句话,我想告诉大家的是,男人永远都是稀罕得不到女人,由此,女人该保持神秘感。

  书中的简初,从开始的卑微爱着南毅,到后来的自强,而后是爱哭……你会发现,简初的人形原设或多或少都会有一点大众的影子。

  简初不是圣人,她会哭,是因为她被人爱着。

  我知道在婚姻的鸡毛蒜皮中,大家都已是声嘶力竭,精疲力尽。

  我想,这本书过后,大家应该会翻篇过去,去读新的小说,去在小说里遨游,去让枯死的心脏产生一丝现实中所得不到的快感。

  一路走来,我看到很多朋友慢慢丢下我,又看到为数不多的朋友继续跟着。

  那种感觉,半是喜悦,半是心酸。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喜悦,但我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心酸。

  心酸是因为我知道我很不足,很糟糕。

  在这里,我想送给大家一首诗,这是由杨绛先生翻译兰德的一首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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