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摆脱控制狂(重生)_聂小宝【完结+番外】(78)

  乐言没查觉到时景林心态的变化,抱住时景林的腰甜蜜道:“妈,我们结婚啦。你也不要太担心弟弟,骨髓移植了他就会好起来。”

  这消息太突然,沈玉佳不敢相信,问:“你们结婚了?你们什么时候在一起的?”明明前两天女儿气得赶时景林,现在说结婚,怎能让人信服?

  难道是因为景瑜?女儿才答应嫁给他,两人扮恩爱骗自己?不是沈玉佳多想,当母亲的自是觉得女儿是世上最漂亮的,更何况她女儿确实漂亮的不像话。

  时景林贪图女儿美色,以景瑜威胁她又不是不可能。

  沈玉佳上前拉过女儿,像母鸡护小鸡似的,护她在身后赶时景林:“景瑜不需要你的骨髓,我们可以等,等不到是他的命,我不会让女儿嫁你给。”

  平时看上去文弱糊涂的女人,在女儿这件事上,异常的透澈坚持。

  乐言鼻子一酸,抱住母亲道:“妈,我是真的喜欢他,不是被逼的。不是为了弟弟才嫁给他,我是真的喜欢他,你相信我。很喜欢,很喜欢他,非常的喜欢。爸爸在的时候我什么都不怕,现在有他了我什么都不怕。妈妈,我爱他,他也爱我,我觉得很幸福。”

  沈玉佳抱住女儿,哽咽地说不出一句话,两母女哭成一团。

  时景林心里又悲又喜,不知悲从何来,喜因她说她爱他。突然有人拍了下他的肩,他回头父亲站在他身后,似有话对他说。两人一起走到走廊尽头站在窗边看着哭成一团的母女说话。

  时海道:“你沈阿姨是个很善良的女人,宁愿自己受委屈也不愿伤害别人。当年追她的人很多,都很优秀,其实中就有乐言的父亲。”

  忆起当年时海脸上面带微笑,“她父亲是我们B大体育系的,以前在国家队得过很多奖,阳光帅气。他和我们这个圈子里的人很不同,几乎接近完美。我花钱弄了个英雄救美的局,你沈阿姨选了我,如果不遇上我她会有更好的人生。我不喜欢你母亲,并不是说她不好,只是我心里有了别人。我不是个合格的父亲,也不是合格的丈夫。爸爸不奢求你原谅我这二十多年做的一切,只是想和你说说话。”

  他停顿了下说:“我和你说的年轻时的事,你别告诉乐言和你沈阿姨。”

  时景林看着窗外高低不一的高楼大厦,这时才知心中所悲的是什么,和乐言的母亲比起来自己的母亲只是一个符号,而自己不过是母亲用来栓住父亲的工具。

  看着父亲走向沈玉佳蹒跚的背影,他忽然觉得对父母的那点期盼挺可笑的,也没什么怨和恨了。

  乐言向他跑过来,抱住他的腰喊道:“时景林~”

  他微微皱眉道:“你又忘了。”

  乐言攀上他的脖子没羞没燥道:“哥哥,哥哥,这是乱N好不好,你恶不恶心啊,反正我就不叫。”

  时景林亲了她一下说:“以后你想喊什么就喊什么,我什么都依着你。”

  作者有话要说:  完结了~男主和女主从此快乐的生活在一起。

  出番外后,就能打上完结的标签~

  ☆、番外-王笑笑

  我出生在一个普通家庭,父亲是富人家的司机,母亲是富人家的保姆。父母工作的地方有个和我年龄相当的男孩,每次他过来时我都远远的看着他,他们坐着吃饭时母亲要站着,而我躲在厨房里吃着母亲给我留的饭菜。我羡慕他,希望有一天能和他一样坐在那张大桌子上吃饭。

  有一天,他带来一个女孩,那个女孩如天使般漂亮,她躲在他身后喊他哥哥,坐在他身边肆无忌惮地撒娇。因为他这个家里所有人都尊重这个女孩,我羡慕她能坐在那张大桌子上吃饭。可后来我听母亲说,她不过是个拖油瓶,之所以能坐上那张桌子也是因为他的原因。

  我开始有点嫉妒,明明出生和我差不多,为什么她可以,我就不可以?

  父亲后来做了他的司机,有一天和我说起他的事,我觉得这个女孩真不知好歹,她不知道她所有的一切都是他给的吗?能给她一切的人她为什么不好好珍惜?

  有一天上班的路人,我看见的那个女孩,她穿着条玫红色碎花裸裙,褪去女孩的青涩,妖娆漂亮的像从森林里走出来的妖精。她慌慌张张似在逃跑,有个念头突然从心低升起:撞了死她,撞死她……

  我踩上油门冲向她,她如只美丽的蝴蝶飞出去,那一刻我痛快极了。看到她满身的血痕我才意识到自己干了什么事,后悔已经来不及,我赶紧开车离开现场。

  那是条人迹罕至的路,事后我去看过没有监控,我想不会有人发现我。

  在事情发生后的第五天,他找上门来,任凭父亲怎样求他都没用。他没有杀我,把我扔进了牢房,我每天遭受着殴打,镜子人里的脸永远都是肿的,身上没有一块皮肤是完整的。

  终于有一天我受不了了,用一根牙刷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死之前我想:如果人生能重来次,我一定要坐在那张桌子上。

  没想到我回到了以前,这太让我兴奋,因为我可以预知未来,知道以后的经济发展,还有可以先遇见他。

  我努力地讨尹明珠欢心,当他来这个家里,我主动和他搭讪学着她的那个样子,天真地喊他‘哥哥’,每天跟在他身后。很多人觉得他很难相处,不敢和他说话,其实不是。他很好相处,你做什么他都是一个表情,对什么都无所谓。我大胆的做了些没人敢做的事,他们误以为他喜欢我。因为这个我坐到了那张桌子上,成了他们中的一员,不再是佣人。

  这样真好,等我们再大点时,我再用些手段,一切都在我的计划中。

  前世那个女人不知怎么的提早出现,本来两人不再有交集的。在去国外的飞机上遇见她,她像一只发光体吸引他的注意,他自己都不知道他看着她时两眼发直。为什么有些人生来就能得到别人梦寐以求的东西?为什么?我不甘,找了当地的两个混混,出钱让他们把她拖走,结果他和她一起。她运气真好,就这样还平安无事。

  回去后的没多长时间,他要出国读书,我跟着他。那个女人不再出现在他生命中,有一天我找到机会,拍了张错位的照片让方明笙觉得我和他在一起。事情按照我所想的发展,直到有一天他父亲要结婚,邀请他回国,他毫不犹豫的答应,急匆匆地飞回国参加父亲的婚礼。

  他最讨厌的人就是他父亲,他为什么这么着急?当我看到和我穿着同一款裙子的她时,我突然明白,他是回来见她,看见她,他眼晴里有星光,眼里面只有她这个人,就连她和我穿同样的衣服,都没注意到。

  她前世最爱穿这个牌子的衣服,我把自己活成她前世的模样,活得比她好,活得比她精彩,他却只喜欢她现在的样子。

  多么可笑的事情,我努力十年也抵不过她那张脸。

  我恨,恨她那张脸,就算得不他也不让她好过。结果,我又输了,输得彻底。

  我不甘心就这样结束,我找到机会要如前世般撞死这个女人,就在车离她五十米左右的时候,突然冲出一辆货车,撞上我的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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