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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初中校园:最强巨星崛起_黎盺盺【完结】(73)

  安墨水一脸懵的朝他看了过去:“??”

  “哼哼。”

  司徒云继续哼哼。

  “不许去!”

  他的声音霸道强势。

  安墨水:“……”

  尼玛又吃醋了!

  这些年来,只要她跟任何一个雄性生物接触,他就有吃不完的醋……

  这时,一个身着白色西装的俊美男子,手中拿着一捧玫瑰,清冷的眸中带着浅笑朝安墨水走了过来。

  “结婚三周年快乐,有没有想过我?”

  季少珩的声音清冷好听,带着丝丝磁性,但是却又有种莫名的伤感……

  安墨水朝他笑了一笑:“三年没见了,你去哪里了?”

  “我回到前世了,和前世的你在一起,我们有了孩子,叫季墨,是个男孩,我想今世的你了,就过来看看。”

  他的声音清淡如水,带着浅笑。

  全场之内的所有人,都以为他是疯了。

  可是安墨水却沉默了。

  季少珩,这三年,你一直在骗自己吗?

  重生一次,本来就是玄之又玄的事情,你又怎么能回到重生以前。

  “我从来没有想到,我会给你献花……我以为,都会是送给你花……”

  然后看到你在我怀里浅笑的样子。

  “我要回到前世了,墨水,再见。”

  他唇角微勾,眸中划过丝丝疼意,将玫瑰放在桌上,转身就离开了。

  没有人知道,他又去了哪里,是真的回到了前世,和本来就是他妻子的安墨水在一起,还是……

  从这次分别开始,到几十年之后,安墨水经常在梦里见到他。

  他经常带着一个年幼的孩子,在梦里陪她玩,现实中,却再也没能见到。

  完结感言(重发)

  ps:这个是发过的,看过的不要再看了这本书原本打算全文免费的,但是我已经戳了编辑,大概明天就要收费了,因为免费看书,又吐槽我书,说我的白眼狼比较多,那干脆还是不当这个好人了。

  另外,这本书写的不是小说,或许写的是我自己,我不怕人笑话,过去的我,自卑,敏感,因为听了“待我长发及腰,君来娶我可好”这首诗,我留了六年长发,成为了著名的神经病,嗯对,每个人提起我都要笑,说一班有个傻子,好傻好傻啊。

  她们以为我傻,可以任意的讽刺我,因为我不会还口,只会微笑,因为我知道宽容这个词,可是更多人会变本加厉,我只有把那些全都记在心里,越积越多,让我成了一个阴暗的人,有段时间,恨所有人。

  现在呢,头发早已经剪了,如了那些人的愿了。

  她们说,我从后面看是女神,前面不能看,小学,有天我姐姐问我,盺盺,在学校有没有人喜欢你呀?

  我一个女同学说,切,她长那样,谁会喜欢她。

  我当时笑了笑,也没有说话。

  我姐姐后来说了那同学一句,那人也不敢再说了。

  我以前觉得自己不配喜欢人,暗恋了一个人七年,直到他有女朋友了,我才告诉自己,赶快忘了,不然你就是傻逼。

  终于,我忘了。

  这一年多来,经历了很多很多,我也长大了,我终于明白,从来没有人看不起过我,只是我一直看不起自己,我长得从来没有很丑,我发了照片,别人都夸我可爱,夸我很可爱(戳脸)_(:3」∠)_

  原来我不丑,我一直沉浸在自己设想的阴暗里,无法自拔。

  原来,喜欢毛毛虫,想法古怪,相信魔法,傻傻的我并不是神经病,只是我不适合那个圈子。

  初中的时候,我一个星期不说一句话,我只知道埋头学习,下课学习,放学在寝室学习,可是这么多的努力,却成了别人眼里的神经病……我语文考了年纪第二, 为什么同学在我旁边说话的语气阴阳怪气,我不明白为什么,为什么那么多人喜欢讽刺我,我喜欢写古诗词,给别人看,只能换来一个又一个轻蔑嘲讽的眼光,后来 我才懂,或许那是嫉妒,是我自己,一直看不上自己,觉得自己很差,是世界上,最没有吸引力,最丑,最不配得到爱情的女孩。_(:3」∠)_

  我就像一只刺猬,蜷缩在暗处,偷偷的看着爬上岸,一直玩耍,晒着太阳的海龟,不敢走出去。

  我渴望阳光,渴望和她们一起玩耍,可是却只能独舔伤口,畏缩不前。

  现在,那些人还在不断的讽刺我,但是……或许只是她们曾经这样对过我,在我心理留下了阴影,不管她们做什么,我都以为是在欺负我。

  有人说我不配得到人喜欢,我没有说话,淡笑。

  随便吧,早已经陌路,所有人。

  我不觉得现在的自己蜕变了,但是我觉得好了很多,最起码我学会了化妆,知道自己是中上的容貌,而不是丑陋,我可以写小说,可以自己赚钱,可以养活自己,我这些年付出的努力,得到了一点收获。

  我还在不断的往前走,但是前面是光是暗,我无从得知,我只能不停的走,走啊走,靠自己的努力,劈出一条路,哪怕到最后,没有一点希望。

  因为出现了意外,我也不能再上学了,只能跟着一起高考,我不怨什么,依旧笑对这个世界,你打不倒我,只会让我更强。

  蜗牛走的很缓慢,可终究能到达终点,只要一刻不停的走。_(:3」∠)_

  不管这个世界怎么样,但是不会愧对努力的人,哪怕再惨,也会有一丁点的收获,但是对我来说却够了。

  时光不老,我们不散,这本书就当做是我青春的纪念。

  这个世界上,最重要的东西,是自己的一颗心,12年开始第一本小说,中间写写停停,从我接触网文到现在,六年了,我哭过,努力过,手肿过,被人嘲笑过,被人讽刺过。_(:3」∠)_

  很多难关,很多很多,一次次彷徨,一次次不知所措,一次次谩骂,我扛过来了,我可以骄傲的说我是一个网络作者,我能够带给别人好看的书,而不是小声的说,我是个写东西的……

  呵,干什么写这么多过往,在追悼过去的自己?

  好想穿越到几年前,把那个脆弱敏感,却倔强到让人心疼的我抱在怀里,轻声安慰。

  “你不丑,知道吗?你很坚强,你有很多优点,不要再贬低自己,如果你没有安全感,没有朋友,那你就跟我聊聊天,把一切都告诉我,我是来自几年后的你,我们是同类人。”

  ……

  现在的我,还是没有从阴影中走出来,但是已经不重要了,爱咋咋地,老娘不管你说什么,就当小驴子在放屁(摊爪)

  我现在很自信,我喜欢化妆,喜欢打扮,我有自己的工作,将来我会过的很好,很好很好,就像安墨水一样,会找到自己的归宿。

  我想赠给自己一首临时写的诗。_(:3」∠)_

  闲时春风杨柳岸,

  依稀故人娉婷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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