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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尔娜的爱情,写给托兰西_白鹿鬼樱【完结】(3)


我是个女人,即使,平胸。但只要眼没瞎的人还是一眼就能看出来的。因此,我被冷落了。想想怎么这么心酸呢?
虽然我一早就知道酒吧里可能有点乱,但没想到会那么乱。几对恋人肆无忌惮的就在我面前深情拥吻了起来,完完全全把我当个透明人。你能想象我当时的尴尬吗?我一个女的,看着一群男人,呃,接吻。
我正犹豫着要不要走了,突然一阵忧伤动人的歌声飘了过来。然后我……你一定猜到了。我一抬头,就看见了那个男孩,并且成功被惊艳到了。
他有一头清爽的黑色头发,蓝色的眸子,纤细的腰肢,漂亮的令人窒息。原谅我词句的贫乏,无法用言语来形容他的美丽。我只能说,他一出场所有人的视线都黏在了他身上。
望了望四周黑压压的男同胞们,我心里不禁抖了三抖。这是个同性恋酒吧,那个孩子该不会也是……托兰西,你赶紧去联系一家医院,把我也变成男人吧!好了好了,我还是不跟你说笑了,免得你到时候把我的笑话当真,告诉伊莎莉娜女士和迪尼休斯先生就不好了。伊莎莉娜这位正处于更年期的女士极有可能为此把我吊起来暴打一顿。好吧,如你所知,她现在的确只会在口头上吓吓我而已。因为这里是英国,她不好在国外丢人,不过等我们回到中国,那就说不定了!
不跟你胡扯了,我知道你心痒想晓得发生了什么。我就发发慈悲告诉你吧。
那时酒吧里很黑,白色的镁光灯打在男孩瘦弱苍白的脸上,带了一点病态的美感。他的神情深沉而忧郁,歌声缠绵又悲伤。他没有看我,当然,也没有看其他人。他只是专注地唱着歌,眼里仿佛只剩下一片支离破碎的黑暗很空,足以让所有人都为他跌进去。只不过我跌进去就算了,那群男人也跟着凑什么热闹!虽然……他们是同性恋。好吧,好像在这里我才是最奇怪的那个。唉,这年头,不仅要跟女人比,还要和男人抢。做女人难,做一个跟一大群男人抢男人的女人更难。好在美丽的事物天生就散发出一股生人勿近的气息,借用中国的一句古话来说就是“可远观而不可亵玩”。因此,那起子饿狼一样的男人虽然对他垂涎不已也不敢上去动手动脚。而我倒是想去动手动脚来着,就怕被人群起而攻,也只好咬咬指甲算了。
但如果我轻易这么放弃,那也就不是我了!没错,你一定猜到接下来我要去干啥了。嘻嘻…事与愿同,正如你可能猜想的那样,等他一下台,我就立马偷偷摸摸地尾随了上去。你是知道的,我天生是个不爱跟人说话的主,虽然……信可以写的洋洋洒洒。我更没有主动和异性说过话,你当然不算。就连别人跟我搭讪,我也只会吓得落荒而逃。但就是我这样的一个人居然打算主动倒追一个男人,还是一个比自己小的男人!你肯定觉得不可思议吧?连我自个儿都觉得不可能了。可我真的做了,这大概就是爱情的力量吧。我是绝对不会承认自己是见色起意的!
中国有一句俗话说得好“过了这村就没这店了”,对此,我深表认同。这绝对不是我放弃原有工作跑去酒吧打工的借口!当时,我就藏在门后头默默地注视着正低眉擦拭着钢琴的美少年,想着,如果我错过了他,就只能嫁给你了!托兰西,你先别急着鬼叫。我也不想嫁给你啊,你身边的女人都可以开一座后宫了。可谁叫我认识的异性朋友就只有你一个了。所以你还是保佑我顺利追到他吧。要是我失败了,我也只好告诉你母亲玛丽格特女士,说你中意我,到时候你就自己看着办吧。毕竟玛丽格特女士还是十分乐意我当她的儿媳的。哈哈……
好了,不跟你开玩笑了,还是说说我那里的情况吧。
在昏黑的角落里,少年安静地擦着琴身,浓密的睫毛投射出一圈浅浅的阴影。他的睫毛很长,真的,比我的还长。他的眼睛很干净,在昏暗的灯光下折射出玻璃一般的光泽。我痴痴地望着他,心都要醉了。我想上去和他说话,可又不敢。我胆子贼小,这你是知道的,能做出偷窥这种事已经到我的极限了。所以接下来发生的事都不是出于我的意愿。
那个时候,我扒着门躲在门后,那羞怯的神情俨然一个怀春的少女。实际上我已经二十三岁了!现在想想,我还是有一股把脸埋到土里的冲动。不过,这还不是最丢人的,更丢脸的是,我偷窥就偷窥吧,竟然还叫人给活捉了!
我本来是偷窥的好好的,没有醉酒的男人撞过来,也没有端着酒的侍者走过,绝对拥有一个得天独厚的偷窥条件。然,我还是被抓住了,而且还是被那个叫保安把我拎到警察局的酒吧老板抓住的!由此可见,我是有多么背时!
要知道当时我为了不让人发现,我还是猫着腰,扒着门看的。看的那叫一个小心翼翼,呃,起码我是这么认为的。可正当我看得不亦乐乎的时候,肩上突然被人拍了一下,我登时吓得六魂丢了七魂。我知道我写错了,这只是为了更好表达我受到惊吓的程度。你千万不要纠正我的错误,否则我就跟你翻脸!
那一刻,我因为心怀鬼胎,所以我转身也转的极其缓慢。至于到底有多慢呢?你可以想象一下蜗牛转身的速度。待我终于转到后面,打算直面并活抓我的破姻人(破姻人,爱尔娜自创,即破坏别人姻缘的人),那人忽然轻轻地笑了起来:“我还以为你偷窥的正在兴头上,不准备理我了。”
我顿时烧的满脸通红,抬起头来视死如归般的瞪了他一眼。然而就在我看清他的脸后,不由愣住了。要知道我是个近视眼,看清他的确费了我不少时间,以至于看得他似乎都不怎么好意思了。首先申明,我绝对不是因为他长得好看才看愣的。虽然……他真的长得好看。他大概有一米九,和你差不多高吧,有着一副深邃迷人的五官,一头华丽的金发,以及微微冷峻苍白的容颜,像个来自西欧中世纪末期的贵族公子。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他就是那个把我坑进监察局的酒吧老板!果真是冤家路窄。
他的脸本该是冷漠的,可他看见我的表情后却分明勾起了唇。托兰西,用你那令人着急的智商帮我想想,他笑得那么奸诈是想干啥?难道又想把我弄进监警察局,而且是以性骚扰的罪名!好吧,请原谅我这过度的被害妄想症。可还没等我幻想完,他又轻飘飘的来了一句:“你见过我。”肯定句。
我愣愣的,不知道搭讪的方式原来真的可以这么老土。我不知道他是不是认出来我就是今晚那个被他送进警察局的“恐怖分子”,生怕他准备用什么奸计来陷害我,于是我也不说话,只点了点头。
托兰西,好歹你也看过福尔摩斯全集,先把你动物的智商扔掉,用你人类的智商帮我想想,他究竟是闹哪样。
金发美男听了,似乎很满意我的回答,笑着点了点头道:“正巧,我也见过你。”
听了这话,我顿时感到头皮一阵发麻。该死的,还真的叫他给认出来了!
就在我想着要不要把他骗到一个没有人的地方,敲他一记闷棍的时候,金发美男忽然扬唇笑了起来:“没想到我们这么有缘,不如明天我请你吃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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