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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耽]逢君_是鹿【完结】(7)


带着一肚子气回到前厅,孙楚告诉郑雨后厨没有菜了,又哄了好半天,郑雨这才将就着一盘青菜磨磨蹭蹭吃起了饭。
孙楚也只吃了大半碗,他先放的筷子,借拿茶叶的幌子靠近柜面——花掌柜在拨算盘——每每看见花掌柜,十有八九他都是在算账,也不知这么一个小破店,哪里有那么多账好算。
“花老板,”孙楚嗫嚅了好半天,说道,“那位康珏姑娘……脾气大了些吧?”
“康珏?”花掌柜抬起头,略有惊异,“你是说我们后厨的厨娘?”
孙楚点头,不待他再开口,花掌柜就给他作了个揖,诧异得他慌忙说道:“花老板这是做什么?”
除去把饭菜端上了楼的林火和兰萃,在厅子里用餐的人都循声看过来。
孙楚神色尴尬。
“康珏,小字春来,”花掌柜说,“平素我们是喊她春来的,孙公子既然知道她叫康珏,想必是同她说过话了,春来这个人有点儿轴……”说到了这儿,花掌柜也很难为情,“她人是不坏的,但是这个脾气……唉,一言难尽!总之,我替她给您赔不是了。”花掌柜又冲他作了个揖。
孙楚张手去拦,才要说话,听到身后传来高梧月的笑声。
高梧月笑道:“既知她是个脾气不善的,掌柜干什么还要留她?开店做生意,笑脸迎客最是重要,让我说,不如打发她去别处的好。”
花掌柜垂下眼睫,长长叹息了一声,而后牵起嘴角笑了笑:“高姑娘不知其中缘故。”
高梧月疑惑说:“哦?说来听听。”
小虫儿和小宛分别在收拾高梧月和野狐用过的碗盘。
野狐坐着没动,要了一杯热茶。
郑雨本就没有食欲,看野狐也吃完了,干脆也放了筷子,决计不做吃到最后的那一个,她赶忙起身跑到孙楚边上去了。
“说起来,也是很多年以前的事情了。”花掌柜又是一笑,神色温温的,“我自小就被父母遗弃,是师父看我可怜,将我抱上桐雀山,他养大了我,还教给我武艺,我原本有一位师兄,但他根骨不好,不能习武,只好学医。我敬崇的人少,一生唯有师父、师兄而已。我十三岁时,师父满百岁,在桐雀山上寿终正寝,隔了两年,师兄也病死了,我无牵无挂,只好下山。”
说到这里,花掌柜抿抿唇角,没再往下说。
高梧月不喜欢戛然而止的故事,她追问道:“后来呢?”
“下了山,我不知道该去哪里,该做什么,因为从小就远离熙攘人世,我不懂人情世故,抱着凡事都绝不让自己吃亏的心,故而和人打过很多架。”花掌柜抚额,眼神乍然变得有些悠远了,像是穿越了一路走来的身后时光,回到了最初,“有一天,有人找到我,说给我很多钱,还会派人打理我的饮食起居,只要我愿意跟他去一个地方,签一份契约……”花掌柜看着端坐不远处的野狐,微微笑了,“我觉得很好,所以就跟着那个人去了,从签下契约的那一天开始,我成为了一名刺客。”
“刺客?”郑雨脱口惊讶道,她立刻就回头看了一眼野狐,“刺客……和杀手,有什么不一样吗?”
“我受雇于雇主杀人,只认钱,不认人。”花掌柜没有作答,野狐搁下茶盏替他说道,“而刺客,他们要会做很多事情,杀人只是其中一项,但如果杀人仅仅是这个人死了而已,那这样的任务,是过于无趣的,他们不接。”
高梧月怕郑雨不懂,添上一句道:“比如荆轲刺秦王,为的是推翻暴秦统治,这个荆轲,就是刺客。”
郑雨点头,表示明白了。
“我只需要负责杀人,因为我的武功是所有人里最好的。”花掌柜继续说,“最难近身、最难杀的人通通交给我料理,可年轻时候的我,偏偏就仗着自己武功好,屡次三番违逆组织的命令,将没有兴趣的任务丢到一边不管不顾,最后,头领终于被激怒了,他召集了组织里的全部人马来追杀我……我逃了整整三个月,幸而命大,在要死的前一刻被人救下,为了报答这个人救命的恩情,伤好以后,我答应帮他去做一件事,但是很可惜,半途发生了意外,致使我身受重伤,几乎不治。那时,春来和小虫儿为了救活我费尽了心力,哪怕所有大夫都摇头说我不行了,他们也不曾放弃过,后来我醒了,往后都只形同废人般躺在床上,春来照顾我饮食,小虫儿管我起居,这一熬啊,就是三轮春秋……”
大家惊愕听着,皆是叹惋。
“没有他们,哪有今天的我啊!”花掌柜长声感慨道,他取了一根铁签子挑亮油灯,目光忽地落在了自己的手腕上,便是抬头对郑雨微微一笑,“当年,这只手险些被砍断,虽然现在看上去是没问题了,但到底还是没有好利索的。”
郑雨盯着他的手看了好半天,惊讷得完全说不出话来。
孙楚听过了好一番前因后果,大为感怀,不过还是好心提醒说:“恩情归恩情,康珏姑娘的脾气改改最好,毕竟是‘和气生财’呀!”
“财?”花掌柜乐不可支,哈哈大笑说道,“我开这家客栈,原本就不是为了这个。”
“掌柜的,关店门吗?”小虫儿收拾完厅堂后问道。
“关。”花掌柜一面回答着,一面低头把柜面上的东西理好,“天色不早,各位也回房安歇去吧。”
“开店不为求财,那你为的是什么?”冷冷清清张口问这话的人是野狐,他不知是什么时候靠近众人身边来的。
花掌柜抬头看到站在高梧月身后的野狐。
“是啊,你为了什么呢?”郑雨也跟着这样问。
“大家在一起,平安开心就够了。”
花掌柜笑着,然后端走了柜面上两盏灯中的一盏。


第6章 第六章
第二天,正是小年。
郑雨在房间里用完了早饭,下楼时才发现,客栈里空荡荡的,就只有小宛在忙,小虫儿不知去了哪里,花老板也不在柜面后头。
靠近楼梯的一张桌子上孤零零放着一柄很叫人眼熟的细刃剑。
郑雨观望四下,问小宛说:“小宛,花老板和小虫儿呢?他们人都到哪里去了?”
“昨天小虫儿哥告诉掌柜的没有木炭了,所以一早起来他们两个就背着大竹篓出去了。”小宛看见她,提过一只茶壶,往里面搁了两匙茶叶,“夫人稍等,我去给您冲茶。”
“那这个剑是——”
布帘一掀动,小宛走到后堂里去了,郑雨张口话说到一半,讪讪止住了。
“是野狐的。”楼上有人代答。
郑雨抬头往上看,看见了兰萃。
“我起得早,正巧看到野狐和花掌柜他们一起出去了。”兰萃说,“枯叶镇不大,野狐嫌带着剑麻烦,所以就丢下了。”
郑雨怪疑:“我也是这样说的,只是不晓得他为什么会把剑落在这里。”
兰萃笑道:“肯把随身刀剑落下的杀手,我也还是第一回遇到呢。”
野狐的那柄细刃剑看上去纤巧轻薄,甚为雅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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