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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反派大小姐[穿书]_雪默【完结+番外】(7)

  事已至此,后悔也没用,还是先想想怎么解决眼前这个大麻烦。

  “那他们会找多久?”

  “他们不能明目张胆地搜,可能会久一些。”男人说。

  他声音放得很轻,气息却半点不乱,非常地镇定,虽然是在逃亡,还是能保持冷静地跟林熠熠分析情况。

  林熠熠听完他的话却觉得头大,那就是说,今晚她也别想睡了,只能陪着他干耗着!

  “我能去床上坐吗?”两人一直站在门后面算什么事,她刚才被吓得有些腿软!

  男人在门后将门反锁,这才点头示意她可以走开。

  林熠熠走到床边坐下,想着该不该反抗,男人显然不太把她放在眼里,可能是认定她不构成威胁,床头柜上有部电话,她拿起来按个键就能拨到前台……

  仿佛猜到她的意图,男人平静地警告道:“你最好别做傻事,我手里的小刀一秒就能飞到你身上。”

  林熠熠的手还没伸出去,就被他的话吓得往里缩,黑灯瞎火的能将飞刀扔到她身上,他有火眼金睛么!不过林熠熠也不想拿自己的身体去测试他话里的真假,于是乖乖坐在床头。

  过一会,门后的男人终于移动脚步,只见他大步流星地走到窗旁,掀开窗帘的一角往外张望,估计是在监视搜查他的人。通过窗帘透进来的微弱光线,林熠熠发现男人很高,背影挺拔,身材应该很不错。

  大约站有半小时,男人才往回退,走到短沙发前坐下,之后就没再有动静,看样子外面的人还没离开。

  到这时,林熠熠基本确定这个男人对她是真的没有恶意,于是渐渐放松紧绷的身体,趁人没注意时,“啪”的一声按开床头的台灯,暖黄的光线不是很明亮,却足以驱散一屋子的黑暗。

  男人惊愕地转过头来看她,正好跟林熠熠四目相对,两人在一间屋里共处一个多小时后,终于看清对方的模样。

  林熠熠还没仔细打量他的长相,就被他白衬衫上晕开的血迹吓一大跳。

  她不自觉地站起身,上前两步说:“你受伤了!”

  他没想到林熠熠居然敢开灯,错愕之余,皱起眉头命令道:“关灯。”

  林熠熠没理他,而是蹲在床边打开自己的行李箱,之前拿衣服的时候,她好像看到有个放杂物的小盒子,像月饼盒那么大,里面瓶瓶罐罐的,不知道是不是药品。

  她将小盒子拿起来时,手指顺带勾出压在下面的一顶假发,毛茸茸黑乎乎的一团,把林熠熠吓一跳,之前在船上的时候,她头上就是别着这么一顶烫卷的假发,后来让翠柳收起来,结果就被压在箱子最底下了。

  随意将假发踢到一边,林熠熠将小盒子放到床上,打开来找一番,结果里面确实有不少的便药,但光看药名她真不知道是什么,只能将小盒子抱到男人面前,道:“你看看哪个适合你用?你要是今晚死在我房间里,那我可真是有嘴也说不清了。”

  男人沉默地看她一眼,然后又去看药品,最后指着一个小瓶说:“这个吧。”

  林熠熠看了一眼,瓶子上贴着“曲焕章白药”几个字,顿时了然:这是后来的云南白药吧?!

  林熠熠将瓶子拿出来递给他,又抱着小箱子回去放好,转头却发现男人拿着药瓶发呆,也不给自己敷上。

  林熠熠不解地问:“你怎么不擦药?”

  男人犹豫地看她一眼,这孤男寡女共处一室已经很不妥了,现在还要在女人面前脱衣服,实在是太过冒犯了。

  林熠熠倒是没他想的多,看他衣服上血红一片觉得非常刺眼,忍不住问:“自己擦不到?”

  可千万别让她帮忙,她最怕看到伤口的,也不会包扎,要是让她动手,等会他的伤肯定更严重!

  可能也觉得自己不能继续流血,男人咬咬牙侧过身去,开始缓慢地解着衬衣的扣子,林熠熠这才后知后觉地想到:他该不会是不好意思吧?

  这个时期的人可真有意思,一边接受外面世界新观念的冲击,一边保留着旧时流传下来的传统,两者互相交融,形成一个非常矛盾的社会。

  林熠熠又在另一个行李箱里拿出一件白色衬衣,面料看起来是细布,她双手拎着衣摆用力一扯,衬衣依旧完好无损,她又试了几次,还是没办法将衬衣撕开,心想这一点都不科学,电视里不都是这么演的吗?随便找件衣服就能撕成布条?

  没办法,她只能走过去将衬衣递给他,道:“撕这个可以包扎,还有这个,给你擦。”说完又将口袋里一条蓝色的手帕递给他,结果不小心看到他的伤口,瞬间被吓出一身鸡皮疙瘩,连忙将衬衣手帕胡乱塞给他,转身小跑着回到床边坐定。

  男人有些僵硬,最后还是低声道了谢。

  随后林熠熠就看到那件她怎么撕都撕不开的衬衣,在他手上像变成纸糊的一般,撕啦撕啦变成好几根布条。

  原来电视里演的还是有点靠谱的嘛。

  男人安静地给自己包扎伤口,林熠熠这才有机会偷偷打量他。

  看起来应该是20来岁左右,头发有点长,发质松软,发尾带着点翘,三七分的发型,有点像林志颖年轻时的那款发型,刚才跟她对视的时候,发尾几乎要遮挡住他的眼睛。

  鼻子很挺,薄嘴唇,侧着身给自己的包扎的时候,嘴巴抿成线,偶尔深深吸着气,估计伤口很痛。

  从林熠熠这个角度看去,他的肩膀很宽,背部挺直,是个很有精气神的男人。

  穿着打扮应该是时下新派年轻人比较流行的穿法,白衬衫,灰色西裤,西裤上夹着根条纹背带,应该还要配个贝雷帽才对,估计是逃跑的时候掉了。

  此时那条背带垂在两侧,衬衣被敞开,模样有些狼狈,却又意外有种不经意的颓废美。

  林熠熠拉回自己的视线,在心里将她书中出现过的所有男人迅速过个遍,猜测眼前这个男人到底是什么角色,这么出色帅气的人,不可能只是个不起眼的配角吧!

  会受这么重的伤,应该是参加了什么危险的行动,这个时期,除了革命打战,应该就是暗杀了。

  暗杀么……

  男人终于包扎好伤口,很快又将他那件血染的衬衫穿好,背带也重新挂回到身上去,他捏着那条染了血的手帕,站起来对林熠熠说道:“多谢。”

  林熠熠摆摆手,她这段时间已经倒霉习惯了,心脏也被锻炼得很强壮。

  男人从裤袋里掏出个小物件,对林熠熠说道:“我身上没有别的东西,这个当谢礼,可以吗?”

  林熠熠上前几步接过他手中的东西,居然是个造型精致的金色怀表,打开来一看,表盘上双P开头的英文差点亮瞎她的钛合金狗眼,这是百达翡丽啊!平常她也就是在时尚杂志上看一看,没想到还能看到这么古典款的。

  如此危险帅气多金的男人,绝不可能只是个配角啊!

  林熠熠将怀表递还给他,“这谢礼太贵重了,你收回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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