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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时明月同人)买个小厮带回家_一枝废柴【完结】(46)

  张良不为所动,“劳陛下提醒,子房想清楚了,还请您打开双手。”

  刘季摊摊手,果然两手空空,“哎,罢了,罢了,愿赌服输,”从胸口取出棋子丢给张良,“你自便,朕想静静。”

  第42章 爱嗔痴

  出身于贫寒的猎户人家的我,爹爹白天出去打猎,我跟娘亲就在家种地,日子虽清苦了些,不过只要每天日落之时,一家人在一起,吃着爹爹打的野味,还有我与娘种的菜,我就觉得那是最幸福的了。

  可是战争,把所有的美好都毁了。

  那一天,不知道哪国的士兵,抢了我们家的牲畜,我们家的地,逼着交税,家里所有值钱的东西都被掠夺走,他们活活打死了反抗的爹爹,娘亲拼着最后一口气护我逃了出去。

  一夜之间,什么都没了,我不知道活着还有什么意义,蜷缩在大街的角落,就这样吧,让我慢慢失去意识,直到死去。

  当再次恢复意识的时候是在一间干净的屋子,揉了揉脑袋勉强坐起来,尚未弄清状况,门被推开。

  “妞儿你醒啦,别害怕,”一个很随意的少年靠在门上,手里把玩着颗果子,“你想必是逃难的流民吧,吃吧,刚从树上摘的。”

  他把青果抛到我身边的被褥上,清香的果味让我不禁吞了吞口水,想也不想拿起来就啃。

  “吃完就走吧,以后小心些,你可不是每次都能遇到我的。”

  “不,不要丢下我!”我急得追上他,抓住他的衣角,他有些不耐烦的回头,我怯怯后退,硬着头皮,“我,我可以帮你,你想做什么我都帮你。”

  “包括自己的命?”

  我摇摇头,“你要是想要我的命,就不会救我了。”

  他爽朗一笑,将他那不太干净却温暖的手按在我头上,“有意思,行,以后你就跟着我吧,乖乖听话,大哥我有肉吃呢绝不会少你的。”

  原来他叫刘季,农家弟子,原来爹娘都是被秦兵害死,秦帝征税,大家苦不堪言,交不出税就抢,抢不到就杀,而农家反秦,我要好好学武为爹娘报仇。

  不知从何时起,刘季已经成为我生命中最重要的部分,了解他甚过于了解我自己,他的喜好、生活作风、口头禅,甚至他跟司徒堂主赌钱下注的时候,我能从表情看出他会押大还是小,每次赌输的时候,都会先皱眉然后捶桌……

  刘季的武功不到家,不过没关系,我努力练功保护他就好了,于是我成了他的跟班护卫。

  直到那日嬴政东巡,夕阳下他望着那蜃楼上嬴政东巡的身影,说大丈夫理应有这样的人生。我当时才明白原来一个人确定理想的时候,眼睛会比任何时候都光彩,当然,这光彩跟平时大街上看见漂亮姑娘的时候迥然不同。

  说到姑娘,他对那位叫景灵的女子念念不忘,即便她已经有了夫君有了孩子。

  景灵毫无疑问是美丽的,可是她心里只有张良先生,张良跟刘季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人,前者温文儒雅博览群书,后者,呃…不修边幅嗜赌成性,可那又怎么样,不管如何,他都是我喜欢的刘季。虽然他喜欢景灵,我很难受,但我对他的心意还是不变。

  一路出生入死,我不记得身上有多少伤多少疤,可总算,总算秦灭了,刘季,那个我最在意的人,成为了帝王,实现了他的梦想,这样,就好。

  他交给我一个任务,我最不愿意接的,就是照顾景灵。

  虽然刘季现在称王了,可也不该惦记人家有夫之妇,何况人家压根不喜欢他。

  景灵不似平常女子一般恃美扬威,也算是性情中人,功夫不差,脑子不笨。

  该怎么形容呢,在农家的女子中,最聪明不过田言大小姐,最豪爽不过梅三娘,最妖娆不过田蜜,而景灵呢,把这三人的特点表现的恰到好处,细腻动人,难怪相国大人和陛下都喜欢,这样的女子跟我们农家的乡下丫头确实不一样。(作者:咳咳,城里的姑娘,是这个意思吗。)

  刘季让我随时报告景灵的行动,我知道相国大人打算辞官跟她隐退江湖。只是这一次,我选择了沉默,没有向他禀报,这是我第一次违抗他……

  果然他还是知道了,他对我说,你太让我失望了,你走吧,这辈子都不想看见你。

  我愿意接受任何责罚,包括死亡。决定违背他的时候,我做好了最坏的打算,可如今,他这么厌恶我,都不愿意看我一眼。心仿佛被揪住了,呼吸不过来,后面景灵跟张良发生了什么我已经没法去想了,只觉得整个人被抽空了,不能思考不能动弹,这种感觉就跟当初爹娘死去,我像孤魂一样飘零街头。

  ……

  当我再次清醒的时候,是在刘季的寝殿,这种感觉和从前一样,他在大街上捡到了我,带我回了农家,只是如今这金碧辉煌的寝殿,就算烧着炭火,却冷得让我发抖。

  望着四周富丽陌生的景象,那个人已经不需要我了,可日子总要过下去,那么,我就去寻找自己的人生吧。

  既然不能守护你左右,我便竭尽全力,守护你的江山。

  作者有话要说:

  咳咳,就让正文在这里结束吧……然后写个小小的番外……

  第43章 求不得

  切,有夫之妇怎么了,不喜欢我怎么了,生了娃又怎么了,我就是喜欢人家…

  还记得明月清辉下的她,就跟仙女下凡一样,不染凡尘世俗,尽管她在烤鱼,可看着就跟仙女织纱一样,总之就是跟农家那些娘们儿截然不同,冷若冰霜的样子都那么好看。

  其实知道景灵成亲有了身孕的时候,我只是遗憾惋惜那么好的姑娘有主了,本来想着帮她一起养孩子照顾她,当知道她夫君是那个什么齐鲁三杰之一的张良时,我虽然嘴硬说自己是东郡三霸,可终究还是个混混,是个人都会选张良吧。

  我特别沮丧的喝着酒,跟清歌说起这些,清歌却说,喜欢一个人可以因为容姿出众,但哪一天她容颜老去,你依旧不变心,那就是真的喜欢,景灵可以因为张良潇洒倜傥博学儒雅而喜欢,但如果张良落魄狼狈潦倒了,她依旧不会变心。

  当时我喝得烂醉如泥,听的头更加晕了,直接呼呼大睡,只觉得有什么暖暖软软的东西从脸上摸过,第二天宿醉醒来将不知何时出现的披风一丢,继续我混吃等死赌钱的日子去。

  说到清歌,捡到她的时候是个丁点儿大的小丫头,如今也出落成清秀可人的姑娘了,虽然我并没觉得她哪里好看了,可周围人都说清歌是个美人胚子,大概是我习惯了这么个小跟班吧。

  毕竟人们总觉得身边的人啊事啊是平凡无奇的。

  当看见嬴政君临天下的样子,我就想,人的一生,尤其是男人,总该有点作为,大丈夫就该干大事。

  而后来,居然还真让我干成了,混混逆袭成王者了?!

  这可以说是一条血路,那些牺牲的兄弟们,还有那些帮助我支持我的将士们,我以我所拥有的全部,在此起誓,此生都不会忘记你们,我会许未来一个太平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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